記者蔡駿琪、呂紹伯/台北報導
大法官做出775號解釋,累犯不分情節一律加重最低本刑,違反比例原則宣告違憲!根據統計,2010到2017年新收3萬多名受刑中人,有一半以上是累犯,其中以毒品和酒駕最多。針對酒駕,立委擬加重刑責,目前還有11個版本躺在委員會等著審議,如今大法官的釋憲,兩者似乎相違背。有基層員警痛批,一律加重或許有討論空間,但就是累犯不怕抓,才要祭出重罰。
▲酒駕肇事事件層出不窮。
死者家屬:「你為什麼要出來害人,你喝了酒,你還出來開車。」氣到狂哭也要追打嫌犯,因為又是酒駕肇事,讓一條無辜生命,就此殞落,家屬哪能接受。
死者家屬:「嚴懲酒駕肇事刑責,爸爸一定要替你討回公道。」一而再再而三,酒駕到底害多少家庭因此破碎,酒駕讓社會大眾深惡痛絕,希望祭出重法,加重刑責要遏阻,但如今大法官釋憲,卻做出不一樣的解釋,「累犯不分情節,一律加重」是違憲。
▲民眾盼酒駕肇事刑責能夠加重。
民眾:「傷害到其他人的權益的話,或是別人的生命權,我覺得是不合理的。」
民眾:「做壞事就是應該要加重懲罰。」
刑法第47條,刑期執行完畢後,5年內故意再犯的人視為累犯,刑期加重至2分之1,但大法官認為,這項規定違反憲法「一行為二不罰」,而且侵犯人身自由,不符合比例原則,判定違憲。
▲刑法內規定累犯應加重刑責。
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秘書長林美娜:「我們不認為大法官這樣的解釋,對於酒駕這個犯罪行為,就有任何法官,又可以在輕判放縱的空間。」酒駕肇事引起公憤,被立法院列為優先法案,還有11個版本的酒駕法,等著討論審議,很明顯與大法官775釋憲相違背。
律師劉韋廷:「大法官解是上面,他們是希望針對輕微的案件,不要因為累犯的規定(加重罰)。」
▲大法官775號解釋宣告「累犯加重刑責」是違憲。
如今大法官做出解釋,只是希望小案件能不適用一律加重,但還是引發外界砲轟,認為台灣就是犯罪天堂,難道是在鼓勵大家做壞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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