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新北市報導
有病要看!「討厭女生」、「喜歡聽女生尖叫」,就因為這原因,新北市一名年僅19歲的柯姓男子,竟然尾隨女子,涉嫌襲臀、摸下體,甚至尾隨另一名女子回家,過程中亮刀恐嚇。落網後,柯男供稱喜歡聽女生尖叫的理由所以犯案。新北地院日前依恐嚇罪,判他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曾遭母打」討厭女生!⋯他竟襲臀、摸下體惹尖叫換好心情。(示意圖/資料畫面,無關當事人)
根據判決書,柯男在去年6月份接近凌晨時,見一名被害女子獨自返家,竟從背後伸手摸臀,女子尖叫,柯男逃離現場,隨後折返,再次下手,這次撫摸被害女子大腿內側。被害女生再度受害,放聲尖叫。相隔不到30分鐘,柯男又盯上另一名獨自回家女子,這次他從正面下手,先奔跑超過被害女後突然折返,經過被害女子身邊時,突然伸手撫摸下體,被害人放聲尖叫,事後報案,循線逮捕柯男。
而一個晚上猥褻兩名被害女子,並不是柯男第一次犯案!早在一個多月前,他就曾尾隨夜歸女子返家,在樓梯口亮刀,摀住被害女子嘴巴,被害女子臉部露出驚恐表情,企圖大聲呼救時,柯男才面帶微笑離開。
柯男遭逮捕後,向檢方坦承,自己雖然有看病吃藥,但覺得沒效果,所以並沒有按時領藥。而柯男也自稱,因為從小被媽媽打到大,認為父母偏愛妹妹,才因此討厭女生,心情不好就想聽女子尖叫。案件到了法院審理,性騷兩名被害女子部分,因為和解撤告,判公訴不受理。而持刀恐嚇部分,則涉嫌恐嚇罪,但法官考量,嫌犯也與這名被害女子達成和解,並賠償完成,因此判他3個月有期徒刑並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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