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男子阿偉(化名)前年10月與妻子協議離婚期間,卻不顧妻子反抗,竟在兩名孩子睡在一旁時,對妻子硬上,由於妻子不知夫妻是否有強制性交的法條,遂未提告,後來2人因故起口角,阿偉憤而拉住她肩膀拖行,並將她強壓在地咬傷她手臂,她趕緊打電話向友人求救,這才決定驗傷向丈夫提告;阿偉到案後辯稱,妻子是因「激烈性愛」才受傷,台北地院將他依強制性交等罪判處3年4月徒刑,傷害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男子不顧孩子睡在一旁,竟強行性侵妻子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妻子控訴,夫妻2人早已協議好要離婚,但丈夫遲遲不願辦理登記,事發當天阿偉要求她將孩子帶走,由於孩子很敏感,她於是希望能再給一點時間,2人因此發生爭執,阿偉便揚言再不走就要要求履行同居義務,隨即就將她強壓在床上,並嗆聲「這是比肌耐力的時候」,她不斷又踢又咬的極力反抗,卻仍遭阿偉強行硬上得逞,期間妻子因「身旁有3歲及6歲的孩子,她覺得太難看了,不敢吵醒他們」,事後因阿偉威脅她乖乖抱著睡覺才能帶小孩出門,她才放棄反抗,到了隔天因覺得陰道不舒服會痛,在友人建議下她這才去驗傷,由於並不知道夫妻間有無違反性交意願的法條,所以並未提告;但因事隔3天後2人再度發生口角爭執,遭丈夫強拉肩膀拖行,並將她強壓在地咬傷她手臂,她嚇得直喊「救命」,遭到家暴的她趕緊打電話向友人求救,這才決定報案提告。
庭訊時,阿偉辯稱他與妻子結縭10多年,當天是妻子要求他幫忙按摩胸部,才進一步發生性關係,事後還一起共浴、抱著睡覺,隔天妻子還帶著小孩與友人吃飯,身上所受的傷是因激烈性愛所導致,之後一次是因雙方在協議離婚條件,妻子因情緒激動大喊「救命」,他擔心會吵到鄰居才將妻子「抱回」房間;而阿偉委任的辯護律師則表示,夫妻2人吵架後,丈夫是予以安撫後發生性行為,妻子指控事發當日2名孩子還一起睡在同房沒被吵醒,而且還錄下性愛及情趣影像,認為妻子的指控是為了想要爭奪小孩的監護權。
法官審酌,妻子驗傷結果顯示其手臂有被重壓的傷勢,臉部、胸部和大腿內側也有多處受傷,認定阿偉不尊重配偶的性自主,強迫性行為,犯後否認犯行,還反控妻子說謊,犯後態度不佳,經考量阿偉無前科,事後也與妻子達成和解,因此將他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4個月徒刑,傷害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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