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5年前九合一大選前夕,《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撰文指控,前總統馬英九的競選團隊收受頂新集團超過10億元的政治獻金,遭馬英九提告求償、並要求道歉;最高法院認定,吳子嘉侵害馬英九名譽,今(5)日判須在電子報刊登道歉啟事定讞,但賠償馬英九180萬元則被廢棄,發回更審。
▲前總統馬英九向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提出求償及道歉。(圖/中央社資料照)
最高法院指出,因一審認為,吳子嘉「故意」侵害名譽,但二審則認為是重大「過失」,程度上有差別,但又沒清楚交代為何仍要賠180萬元的理由,所以廢棄,發回高院再行調查;道歉部分,因二審已經針對程度上不同做出判決結果,因此駁回吳子嘉的上訴,維持在《蘋果》、《自由》、《美麗島電子報》3媒體的電子報道歉1天確定。
▲圖/資料照片
吳子嘉於2014年10月15日在美麗島電子報以「吃頂新黑錢,馬英九準備坐牢?」為標題,撰文提到「馬團隊在總統競選期間 ,曾收了頂新魏家逾10億的政治獻金」、「 吃頂新黑心錢的馬團隊,恐怕要做好坐牢的準備」 、「2012的總統大選後期...魏家危機入市加碼投資,一次出手就是逾10億的政治獻金,這股荒漠甘泉,讓馬團隊點滴在心頭」等語。馬英九認為報導不實,要求限時澄清未獲理會,就委請律師提告求償及要求登報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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