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纏訟多年的SOGO掏空案,最高法院今(6)日駁回上訴,維持高院更一審見解,依證交法「虛偽記載不實罪」,將太平洋建設創辦人章民強、章啟光、章啟明父子3人,各判有期徒刑4月到6月不等,可易科罰金,併科80萬元到100萬元罰金,全案定讞。
▲章民強及兒子章啟明。(資料照/記者潘千詩攝影)
太平洋集團章家父子章民強、兒子章啟光、章啟明分別是太平洋建設董事長、副董事長及總經理,章民強同時是集團總裁及太平洋百貨董事長;檢方指控,太平洋建設當年受全球金融風暴影響,房地產蕭條,太設因承攬近200億的公共工程,致財務發生困難,需調度資金以維持營運,章民強父子自2000年8月起,在未經SOGO股東會同意下,多次由太設開具支票向SOGO調取同額現金,前後挪用高達26億餘元,為隱匿財務問題,竟製作假的財務報告,未充分對外揭露。
▲遠東SOGO改名前,仍為太平洋SOGO。(圖/中央社資料照)
2003年,一審判章民強3人無罪,2009年二審逆轉,將3人各判6月到9月不等,2016年更一審考量章家3人因犯罪時間在2007年前,符合減刑條例的規定,將章民強判4月、章啟光判6月、章啟明判5月,都可易科罰金,併科80萬到100萬元罰金,章民強父子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