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你認為,父母以段考沒有前15名,而沒收一名高中生的手機,這段或許看似合理,但該手機是高中生用自己打工的錢買的,這樣合理嗎?
▲玩手機示意圖。(圖/翻攝自Pixabay )
一名網友在爆廢公社提問,指出讓這位學生買新手機的原因是:手機壞掉了,家裡能接手的都沒有,所以就在「父母同意 並且陪同」去買了手機。至於要求前15名的理由是:因為國小「中低年級」段考名次都是前三,高年級掉到前五,國中前十,考上台北工科高職,但是段考成績只有20名。所以只好沒收手機
網友質疑,這完全不合理,畢竟是花自己打工的錢;另有網友認為這會造成反效果,畢竟會讀書就是會讀,不會讀強迫也沒用。另有網友認為,如果真是「玩」手機造成退步,沒收就是有必要的,只是最好是在「已經約定好」的前提下沒收,如果隨意找理由,當然很難接受。(編輯:葉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