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碧香、邱紹揚/高雄報導
高雄有網友貼出一家科技公司開出的薪資照片,5天薪水給4200元,換算下來日薪840元,比勞基法規定的最低時薪150元還要低。有網友諷刺,高雄要發大財了不用怕!業者則解釋,是用月薪除以30天去換算的,如果算法錯誤願意改正。勞工局也強調,短期性工作就應該用時薪換算,工作8小時,日薪要1200元才合法 。
各行各業不管做甚麼,在台灣絕對不能少於最低薪資,不過高雄有民眾上網抱怨。
▲科技公司徵人,日薪840元。
高雄一家科技公司徵人,說缺1名資訊人員,工作5天一天8小時,用月薪下去換算給薪,但仔細算日薪840元,換算時薪才100元。
民眾:「法定的最低工資就是150元,所以我覺得不管技術性再怎麼低的工作,都應該要達到150元的」、「薪資標準不合理啊,因為他這樣低於勞基法規定。」
就有網友酸高雄要發大財了,但也有人質疑,就算要用月薪,不是應該除以22天嗎?我們來到這家科技公司,裏頭有不少電腦設備,主要以技術性為主的工作,卻開出日薪840元,引發爭議。
▲該科技公司的工作以技術性為主。
遭投訴科技公司業者:「我們本身那邊有那個正常領月薪的工程師,他只是很臨時的需要,一個人幫他支援5天而已,現在工資有問題,那我們會更正。」
勞工局主秘皮忠謀:「如果是用月薪來給付的話,很明顯的他應該是屬於持續性的工作。」依照勞基法的規定,一天工作8小時,用時薪換算,老闆至少要給1200元日薪,勞工局介入了解後雇主也承諾改為時薪制。(整理:實習編輯蔣季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