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很多民眾不知道,酒駕肇事竟然還有保險可以理賠!部分保險公司至今仍有在販售「酒償險」,駕駛人若是酒駕發生車禍,保險公司可以理賠超過法律責任的費用,金管會保險局8日和產險公會達成共識,從今年7月1日起,各保險公司全面停售「酒償險」。
▲台灣酒後駕車事件頻傳。(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Pixabay)
現在還有保險公司於「汽車第三責任險中」,附加駕駛人受酒類影響保險,該項保險是在駕駛人因酒後駕車肇事,使車外第3人受傷、死亡或有財損時,在法律上有賠償責任,但超過強制險及第三責任險的部分,保險公司會出錢負擔相關費用。然而若是吐氣酒精濃度超過25mg/L、血液酒精濃度超過50mg/dL則屬於公共危險罪,就算有加保酒償險,保險公司也不會理賠。
▲政府要求,今年七月起停售「酒償險」。(酒駕示意圖/資料照片)
日前曾有立委質詢「酒償險」有無存留的必要,金管會主委顧立雄當時表示,此保險是基於受害者能獲得完整賠償的產品,但會讓酒駕者產生僥倖心理,會盡快研議將此保險拿掉。
保險局長施瓊華則解釋,「酒償險」是早期推出的附加險,當時是為了讓被害人可以獲得多一點保障而設計的,但現在社會共識就是0容忍,保險局8日和產險公會商議後獲得共識,從今年的7月1日開始,將全面停止販售「酒償險」。
據了解,去年投保「酒償險」的車輛約為55.5萬輛,實際理賠件數42件,金額加總約為167萬元。此外,保險公司5月會發出的續保通知,上面就不會有「酒償險」的項目供民眾購買。(編輯:于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