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新北報導
國防部電訊發展室退役中校邊鵬,與中山科學研究院退役中校林世斌,涉遭中國大陸吸收,回台安排其它退役將官與大陸黨軍及行政機關人員見面,招待退役軍官旅遊來刺探「夜間作戰」、「奪島戰術」等軍事機密,於2016年遭到舉發後全案曝光,新北地檢署將林世斌、邊鵬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國家情報工作法》等罪起訴;新北地院考量2人刺探軍機未遂,各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全案仍可上訴。
▲2名退役中校邊鵬、林世斌遭對岸吸收成共諜,新北地院依違反國家安全法未遂各判6月徒刑。(圖/資料照)
邊鵬(55歲)曾任國際情報官、聯絡官和空軍後勤官等職,於2010年退役,而林世斌(58歲)曾任空軍聯絡官及教官,於2005年退役,2人均屬受管制的情報機關人員,2人退役後到中國經商,先後遭到對岸吸收淪為共諜,都與中國解放軍大校、福建省人民政府第十一主任「王永旭」有所聯繫,2人回台後均採單線操作,分別安排退役軍官赴陸與其見面,依其指示返台發展組織、刺探我國軍事情報。
檢調調查,林世斌在2009年7月間,曾招待空軍戰管聯隊副參謀長退役的游姓上校至大陸西安旅遊,並安排游男與王永旭見面,隔年林男再度邀游男到上海、西湖旅遊,並安排2人見面,游男因此起了戒心,見面時避口不談我國軍事機密,因此林世斌有替大陸發展組織嫌疑。
而邊鵬則是在2015年間被中國吸收,也遵循「王永旭」的指示,以「鄉林投資案」作為通訊暗語,於同年12月,邀請空軍737聯隊副聯隊長退役的范姓上校和飛指部顏姓主任赴陸免費遊玩,並安排2人與王永旭見面,隔年又安排范男、王男與解放軍現役空軍官員在淮安見面,席間對方刻意問起我國空軍「夜間作戰」、「奪島戰術」、「空戰演練儀」等軍機,還試圖了解「戰機落地補給油料、彈藥後恢復戰備需要多長時間?」等機密;范男察覺有異,便隨意應付了幾句,返台後立即向國防部軍情局舉發;另邊鵬受還王永旭之託,代為收集我國2015年度國防報告書的電子檔及紙本,並趁機將資料交予王姓主任。
邊鵬因提供國防報告書涉國家情報工作法部分,由於邊鵬離職時尚未實施國家情報工作法,且該資料任何人都可至國防部網站下載或到書局購買,並不影響我國國家安全或利益,因此判處無罪;至於邊鵬遭控涉及外患罪部分,經高檢署調查後,去年5月間以查無事證處分不起訴。
新北地檢署偵辦邊鵬、林世斌涉犯國家情報工作法第31條第1項之「離職情報人員為境外敵對勢力從事情報工作而收集、洩漏或交付祕密資訊之罪嫌」,及吸收軍情相關人員違反國家安全法,檢方去年將邊鵬、林世斌2人依法起訴。
審理時,邊男及林男2人皆坦承事實但否認犯行;新北地院審理,考量2人皆屬退役軍官,領有國家俸祿,卻罔顧對國家應有的忠誠,為謀求私利,不但遭對岸吸收還試圖刺探軍機,但顧念2人均無前科,且因我方軍官警覺讓其行動失敗,因此依違反國家安全法未遂,將2人各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