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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長追求遭拒刺殺她判賠145萬 學妹:希望他永遠被關

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就讀世新大學英文系大三的22歲陳姓學生,因追求石姓學妹不成,前年竟在教室當眾持水果刀追砍學妹3刀,導致她肩頸受傷,高院8日將陳男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定讞;而民事部分,石姓學妹及家屬向陳男求償5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陳男須賠償學妹145萬1725元,仍可上訴;到庭聆判的石母表示,女兒至今都還未走出陰影,她轉述女兒在得知陳男判刑確定後,仍很害怕陳男出獄後又再犯,直言「希望他永遠被關」。

▲陳姓男大生因追求學妹遭拒,竟持刀刺殺學妹,犯行後隨即遭逮捕。(圖/資料照)

法院調查,陳男與石女於2013年間相識後,陳男就常打電話給石女聊天,但石女後來逐漸對陳男疏遠,且多次表明不想當朋友、不要再聯絡,陳男面對石女的態度丕變、轉趨冷淡的情況難以接受,仍試圖用不同方式接觸、跟蹤石女,直到2017年12月11日10時許,陳男在校園正好遇見石女往教室走去,於是上前要求石女到教室後門談話,並質問她為何態度不友善,石女隨即稱要循法律途徑處理,引發陳男一時情緒失控,持水果刀朝石女的頭、頸部猛刺,石女見狀旋即往教室內逃跑,經課堂助教大聲喝止,陳男才罷手,助教則報請教官處理,並將受傷的石女送醫救治;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將陳男判處5年6月,二審加重改判為6年,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民事部分日前開庭,被害石姓女學生的委任律師表示,石女案發後受到的創傷後症候群至今未復原,考量其未來在人格正常發展,以及親密關係建立上將受到重大影響,向陳男求償500萬元;台北地院14日下午5點半宣判,陳男須賠償學妹145萬1725元。

石女的陳姓母親到庭聽判後激動表示,對他們而言並不是賠償金多少的問題,安全才是最重要,在審理期間,他們曾要求對方簽保護令,對方卻始終拒簽,今年農曆年前突然匯來20萬元,根本就是為了減刑而做的表面功夫;石母強調,陳男被判刑6年定讞,之後應該服刑3年就會假釋,但她們很害怕3年之後陳男假釋出獄是不是還會對女兒做出傷害行為。

石母無奈指出,女兒至今心理還有相當大陰影,總覺得被刺傷的傷口好不了,雖然校方安排防身術課程,但受創的情緒仍無法恢復,女兒甚至表示「希望他永遠被關」;對於法官判准賠償145萬多元,要與律師商討後再決定是否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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