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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瑪事故台鐵跟司機一直各說各話,今(15)日正式曝光,事發當天的對話錄音檔。台鐵也對此發表聲明:
「1021普悠瑪事故列車司機員通聯記錄錄音檔」說明
一、 本局及交通部召開第二次、第四次家屬懇談會時,家屬要求提供6432次事故列車司機員不間斷之通聯紀錄。
二、 本錄音檔經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108年2月12日函覆本局「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本署諒難提供上開偵查中之案卷或證據;至家屬要求貴局公布上開事證等請求,則請貴局本於法律規定及權責辦理」之授權,並經交通部於3月13日邀集法務部、國發會、鐵道局、本局等相關單位討論,達成「公布通聯錄音檔符合公益目的,且尚無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虞」等共識後,公布於本局網站。
三、 錄音通聯紀錄說明:
(一) 公布之錄音檔與107年10月29日由鐵路警察局臺北分局松山派出所偵查隊派員親送至宜蘭地方檢察署之原始通聯紀錄相同,記錄6432次在樹林調車場發車(14:08:32)至翻覆後(16:57:40)期間全數通聯錄音檔(包括非6432次列車之通聯)共計222個聲音檔(wav)。
(二) 採用無線電通話,按下發話按鈕才能通話並同步錄音,放開時則無錄音。相關人員係間雜通話,故產生222個錄音檔,另因列車動態行駛,故有雜音與訊號干擾。
(三)另因設備及操作模式差異,可能同時產生一個或分開二個錄音檔,說明如下;
1.終端無線電設備(手持機、車上台、桌上台、調度台)進行群呼:每按下通話鍵開始至通話鍵結束止,只會有1筆錄音檔輸出。
2.兩支終端無線電設備(手持機、車上台、桌上台、調度台)選擇「單呼模式」功能進行通話,自通話開始,至通話結束,會有2筆錄音檔輸出。
3.手持機和車上台無線電設備與臺鐵局內鐵路電話進行「電話模式」功能通話,自通話開始,至通話結束,只會有1筆錄音檔輸出。
4.車上台與調度台無線電設備進行「行調通話」功能通話,自通話開始,至通話結束,會有2筆錄音檔輸出。
(四)通聯記錄檔案音源包含運務單位之列車長、行車調度人員、車站人員等;機務單位包括司機員、機車調度員、機務段檢查員、列檢員等。
以下是普悠瑪事發當時,司機一路求援的「完整對話紀錄」文字檔,從檔案中可以看到,司機在行經福隆站時,就已經反應列車有問題,不斷求救了「44分鐘」,但遺憾還是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