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宜蘭報導
新北市一名前科累累的蔡姓男子,於2016年在宜蘭頭城、礁溪及羅東等地,接連至超市、檳榔攤及彩券行等地行竊,其中他到一間藝品店行竊時,發現一名外傭阿阮(化名)獨自在房內熟睡房,竟起了色心,就到廚房拿水果刀潛入房內,脅迫阿阮性侵得逞,完事後還強押阿阮到浴室清洗下體,等確認阿阮清洗完後便逃逸;宜蘭地方法院將蔡男依妨害性自主、竊盜等罪,合併判處應執行12年有期徒刑,仍可上訴。
▲竊盜慣犯行竊時竟持刀強行性侵外傭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檢警調查,31歲的蔡男犯有詐欺、竊盜、毒品、森林法、脫逃、妨害公務等多項前科,還因犯毒品罪遭台北地院判處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於2016年4月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後,他就到宜蘭羅東、礁溪及頭城等地,涉嫌在多處民宅、超市、檳榔攤及彩券行等行竊,蔡男犯案時都會全罩式安全帽或漁夫帽、手套等物,遭警方鎖定;於同年10月15日清晨5時許,蔡男再度潛入礁溪一間藝品店欲行竊時,發現受雇負責照顧行動不便老翁的外傭阿阮,正在店內廚房旁的房間內熟睡,蔡男竟色慾薰心,不顧自己已有懷著身孕的同居女友,隨即在廚房偷拿一把水果刀,潛入房內持刀挾持阿阮,阿阮頓時驚醒,發現蔡男手持水果刀,嚇得不敢反抗出聲,蔡男則動手毆打其臉,並要脅阿阮將褲子脫掉,藉此將她性侵得逞,完事後還持刀強押她到浴室內清洗下體,直到阿阮清洗好之後才從容地逃離現場。
阿阮脫離魔掌後,便趕緊向警方報案,並前往醫院驗傷,警方隨即調閱監視器,同時並派員到屋內進行採證,警方循線將他逮捕到案,並被宜蘭地院裁定羈押;蔡男落網後否認一切犯行,但警方不僅在現場採集到與蔡男相符的DNA唾液,且從阿阮的內褲上採集到的精斑,也有蔡男的DNA,加上蔡男與現場採到的鞋印也相吻合。
法官審酌,蔡男育有3名子女,與母親同住,於2011年起便多次入獄,有多項前科紀錄,法官認為蔡男為累犯,卻不思悔改,除行竊外,為滿足私慾,竟還對阿阮強制性侵,造成阿阮身心創傷,因此將蔡男依重竊盜既遂、未遂、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合併判處應執行12年徒刑,並將未扣案的不法所得21多萬元,及價值約1萬元的保險箱等物也都沒收,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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