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已婚女性指控丈夫,揮霍無度,還有特殊怪癖,經常要求她做特殊裝扮行房,如果過程中不滿意的話還會打她,甚至要她交出「原味內褲」,讓她再也無法忍受丈夫的惡行,向法院訴請離婚。
▲示意圖/攝影者Jack Lawrence, Flickr CC License)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判決書內容顯示,女子指控丈夫在房事上有許多怪癖,常會在行房前要求她做裝扮,且在行房過程中,如果讓丈夫不滿意的話就會換來一陣毒打,而且丈夫還曾跟她拿過「原味內褲」。除此之外,丈夫還常常飆罵小孩,甚至帶其他女人回家住,造成她身心疲憊,向法院訴請離婚。
丈夫反駁,夫妻間感情很好,都是他在容忍老妻子常常很晚還不回家;不過法官查看兩人對話記錄後,認為妻子的說法吻合,最後判定兩人離婚。(編輯:黃雅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