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劉姓男子,日前因案入獄父親保釋他出獄,但劉男出獄隔天就離家不知去向,一直到父親因病過世前,都沒有返家探視父親,讓父親傷心欲絕,數度表示財產不要分給長子,父親過世後,甚至也沒有回來送終,劉母憤而向法院提告。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我國重視孝道固有倫理,劉男的行為致死者感受精神上莫大痛苦,應認屬於重大虐待,判決劉男繼承權不存在。
▲新北地院法官判劉男繼承權不存在。(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高姓婦人與丈夫育有三子,她向長子提出告訴,指出丈夫在2007年到桃園看守所保釋因案入獄的長子回家後,隔日長子就不告而別,至今毫無音訊,甚至在丈夫住院出院、臥病在床時,長子從未返家探視,連丈夫的喪禮也沒有出席,長年離家,未曾善盡人子孝道。
高婦主張,丈夫生前因長子去向不明,精神上承受莫大痛苦、傷心欲絕,在去年4月16日因心臟衰竭死亡前,數次表示孩子不孝,死後財產不要留給他,其他兒子都有聽到;因此,長子顯有惡意遺棄父親,已構成精神上重大虐待、繼承權喪失事由,請求法院確認長子對丈夫繼承權不存在。
法官調閱劉家長子出入境資料,確認他在2007年10月24日出境後,就再也沒有入境,這次也沒有出庭陳述,認定劉家人控訴屬實;審酌劉男與死者是父子,沒有不能探視父親的正當理由,十餘年來卻從未探視,直至父親死亡均不聞不問,判決劉男繼承權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