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桃園報導
桃園龍潭區經營食品行的男子王榆貿(29歲),前年9月涉嫌凌虐女員工的5歲女兒,不但性侵女童、拿牙刷插入及強刷下體,還將她剃光頭、逼喝尿、鞭打等殘暴手段凌虐,法官審理後,依加重強制猥褻、妨害幼童發育罪等判應執行12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王男2017年7月聘請單親媽媽為員工(33歲),假好心24小時代為照顧女兒,因此讓女兒去年7月8日至8月27日與王男同住,沒想到卻成為女童萬劫不復的惡夢。
▲變態王姓老闆在桃園龍潭區經營零食雜貨店。(圖/資料照)
▲王男曾獲桃青領袖傑出獎,怎料竟是虐童變態。(圖/資料照)
王男涉嫌剃光女童頭髮,還每天要求女童磕頭、逼喝尿液、抓頭撞牆、鞭打女童、命令她裸身採狗趴式貼地、不準睡覺等各種手段凌虐,不僅如此,王男還強逼女童替他口交、對其性侵,甚至在洗澡時以海綿及牙刷刷洗女童下體凌虐。
直到隔壁店老闆娘發現女童雙眼、臉部受傷瘀血,關心才知實情,沒想到王男竟還想強行將人帶走,老闆娘憤而報案。員警陪同女童前往驗傷,沒想到當醫生採集肛門分泌物及陰道DNA時,女童竟感覺不到痛,讓醫生十分心疼。
王男庭訊時,一度向檢察官坦承「我就是變態」,被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傷害等罪起訴並求刑20年;案經桃園地院審理,王男涉犯妨害幼童發育罪,依法判刑1年2個月,另依5個加重強制猥褻罪,刑度從3年4個月至4年,一共5罪判他合併應執行12年有期徒刑。
▲王男涉嫌殘暴凌虐女童,竟獲20萬元交保。(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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