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鐵普悠瑪6432次列車去年10月21日發生嚴重出軌意外,因超速導致全列車翻覆,最終釀18人死、逾百人傷,行政院提出《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修正草案,把原本的飛安會轉型為運安會,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及《運輸事故調查法》修正草案,運安會未來將執行飛航、鐵道、水路及公路之重大運輸事故調查,也針對未來運安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及專任委員任職設定利益迴避規定。飛安會主委楊宏智也說,運安會預計將在8月1日啟動。
行政院提出「擴充」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的職能,納入鐵道、水路、公路等事故調查模組,將原獨立機關飛安會轉型為「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原本《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更名為《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案,《飛航事故調查法》更名為《運輸事故調查法》。
民進黨立委黃國書表示,以前飛航安全有獨立機關飛安會負責調查,所以陸地運輸事故調查常有「球員兼裁判」之嫌,也難以掌握事故發生的真相。親民黨立委李鴻鈞則提醒,運安會成員組成的專業性和重大事故的認定,都必須在作業要點中詳細規範。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明定,運安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及專任委員任職期間,不得兼任公營事業機構或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或監察人,並不得兼任與交通運輸相關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離職後3年內,也不得擔任與交通運輸相關的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
《運輸事故調查法》修正草案中也附帶決議,運安會成立後,應依法重新評估及檢視普悠瑪鐵路事故行政調查報告,重新檢視與訪談相關關鍵物證與人證等,與宜蘭地檢署進行必要之會商,釐清本事故的系統性問題與根本肇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