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吃了閨密請客的食物,沒想到竟差點GG!台南一名24歲蘇姓女子和黃姓女子是認識10年的好朋友,蘇女經常到黃女打工的超商探班,沒想到黃女卻利用蘇女,將超商內的物品夾帶出去,還裝大方請蘇女吃「未結帳」的熱狗,事後遭該超商店長發現,認為兩人是串通好的,憤而提告。不過檢方發現蘇女曾有掏錢包的動作,認為她並非刻意犯案,做出不起訴處分。
▲蘇女吃了黃女給的熱狗,結果被當成共犯。(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據《自由時報》報導,蘇女和黃女是認識10年的高中同學,兩人感情相當好,黃女想要住的和上班地點近一點,蘇家也大方出租房間,且由於兩人的好感情,蘇女也沒有和黃女收租金。平時蘇女還經常到超商找黃女閒聊,黃女不時也會拜託蘇女,將自己「買」的店內商品帶回家。未料,蘇女替黃女帶回家的物品,竟然都是黃女從店內偷夾帶回家的,1個月的時間內,陸續「偷渡」了衛生棉、糖果、零食和啤酒等商品,總價近3千元。
不僅如此,去年3月蘇女到超商時,黃女還裝大方請蘇女吃店內的熱狗,並回到櫃台假裝結帳,為了不辜負閨密的好意,蘇女不疑有他的將熱狗吃下,沒想到名聲差點被毀了。因為事後該超商店長發現,店內商品經常有短缺的情形,調閱監視器畫面查看,驚見黃女請蘇女吃熱狗,且沒有收對方的錢,認定兩人是共犯,氣得告兩人業務侵占。
所幸檢警調查,發現蘇女拿了熱狗之後有掏錢包的動作,認為若蘇女想偷熱狗,大可不必有假裝結帳的動作,加上沒有其他積極證據,無法判定蘇女有犯意,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編輯:朱祖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