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女子小香(化名)因工作關係與邱姓男子結識,在邱男猛烈追求下,小香不顧自己已有男友,而同時腳踏兩條船,與邱男嘿咻多次,還拍下性愛影片,之後小香因決定與正牌男友結婚,向邱男提出分手,邱男因而不滿持2人性愛影片恫嚇「拿20萬來影片還你」,被依恐嚇罪嫌起訴;邱男到案後辯稱當時只是一時氣話,並非真的要錢;法官審酌,認定邱男擁有影片所有權,「拿20萬來」不過是「喊價」,因此將邱男判處無罪。
▲女子想與正牌男友結婚,向小王索要2人的性愛影片,小王怒嗆拿20萬來,法官認定是正當「喊價」。(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起訴書指出,小香雖已有男友,但於2014年6月間,因職務關係認識邱男後,不敵邱男熱情追求,小香於是同時劈腿2男,她並與邱男嘿咻多次,還拍攝性愛影片,直至2年後,小香決定與原本的「正牌男友」結婚,便向邱男提出分手傳訊表示「無法再繼續」,並要求邱男交出2人的性侵影片,但邱男無法接受,則對小香嗆聲「不然20萬啊,你拿20萬來影片還給你」等語,小香因此心生畏懼提告邱男恐嚇,檢方依法將他起訴;邱男到案後辯稱,當時他只是一時氣話,並非是想恐嚇小香,目的不是真的想要錢。
法官審酌,2人的性愛影片並非是偷拍,無證據顯示他是以違法方式取得並持有,故邱男合法具有所有權,所以他無返還義務,小香也缺乏索還權利,因此就算邱男拒絕「讓與」交付,也是其所有權行使的自由;對於邱男聲稱「拿20萬來」也只是「喊出」己有物的「售價」,小香有權決定是否要「購買」,屬於正當交易;且小香在提告前與老公還先企圖激怒邱男,想讓他藉此說出恐嚇話語,由此難認小香有心生畏懼,因此判處邱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