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台中市1名王姓女子,平從事模特兒、主持及直播等工作,多年前她被陳姓男子限制行動,法官依強制罪判陳男拘役10日確定;孰料,1年多前陳男竟故計重施,再度強拉王女上車;尤有甚者,他不但尾隨對方轎車,還趴上引擎蓋並高喊:「抓猴啊!我是猴子!」,甚至強行取走王女手機,一共犯下3條強制罪及2條傷害罪,台中地院分別判他5月徒刑及拘役50日。
檢警調查,前年12月17日晚間時分,陳男來到台中市神岡區壽安堂宮廟門口時,趁隙拿走王女包包及手機,並將對方強拉上車,王女短暫取回手機後,傳訊給王姓友人求救,內容提及「他把我手機搶走,把我載走」等字句,經王姓友人協助報案後,警方在大雅區中清路加油站攔獲2人。
無獨有偶,同月26日凌晨時分,陳男瞥見王女開車接送許姓友人,隨即坐上轎車尾隨在後,後來王女發現有人跟蹤,遂將轎車停在太平區日興街,陳男竟直接趴在對方車輛引擎蓋上,並高喊「Let go看表演啦!」、「抓猴啊!我是猴子,你不知道喔!」、「猴子可以這樣爬,你不知道嗎?」、「看妳要玩幾點!」等語句。
王女則回:「你這樣很危險,不要這樣子好不好?我要怎麼回家啊!」、「這不是你的車啊!別這樣好不好,夠了沒?」,並要求對方立刻離開,但陳男依舊趴好趴滿,時間長達1分多鐘,直到陳男自己跳下車,王女才得以駛離現場。
不僅如此,去年1月3日凌晨時分,王女要交付繳費單給許男,與對方約在太平區某便利商店,沒想到陳男竟在此時出現,不但阻擋許男拿取單據,還動手將對方毆打成傷,導致許男雙手、頸部及腹部等多處傷勢;去年1月22日凌晨時分,陳男假借協調上述案件,要求王女上車後直接開走,許男遍尋不著王女,只好打電話給對方,陳男為了阻止她接電話,憤而動手搶走王女手機,還造成她多處受傷,直到許男打電話報警後,王女才得以獲救。
▲陳男趴在王姓女模車上阻止對方離去。(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