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桃園報導
王姓男子2年前以3000元接受委託,前往桃園一所科大槍殺廖姓教師,但王嫌開槍前卻忘了「拉滑套」,2度擊發失敗,最後改持棍棒痛毆廖師後逃逸,檢方依殺人未遂等罪嫌起訴他,但法院審理時卻改依傷害、非法持有子彈判他7個月,得易科罰金,另依加重竊盜判他7個月。
檢警調查,王男2017年2月17日接受不明人士出價3000元槍殺廖姓教授,當日上午,王男事先跑到淡水一處社區地下室,竊取一輛自小客車車牌,改裝在自己車上,下午持槍潛入科大地下室停車,找到廖師的車子後,埋伏在附近。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廖師與妻下午4時許現身停車場,王男趁著廖男打開後車廂放東西時,搖下車窗持槍瞄準,但王男卻忘了拉滑套,導致子彈未擊發,隨後又二度瞄準,子彈沒擊發直接掉落地面。廖男見狀後嚇得逃離,王男只好拿起車裡預藏棍棒追打,導致廖男左膝、小腿擦挫傷。
王男犯案後駕車逃逸,並將槍管、竊來的車牌一併丟棄溪流,警方循線查獲王男,並在後車廂起獲鐵棍、子彈等,王男否認殺人犯意,辯稱自己只有開1槍,並且是朝廖男大腿擊發,但槍壞了才會拿鐵棍打他。
檢方勘驗監視器,另發現王男手機裡有廖師照片及車號截圖,依殺人未遂、加重竊盜及槍砲等罪嫌起訴他,但法院審理後,卻改依非法持有子彈罪判刑3個月、傷害罪判刑5個月,2罪合併應執行7個月,得易科罰金;另依攜帶凶器侵入住宅竊盜罪判處7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