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台北報導
搭訕歸搭訕,也要學會看人臉色!新北市一名男子,在板橋遇見一名正妹女大生驚為天人,不但尾隨對方上了公車,更強拉對方的手、擋住去路,只為了加到女大生的LINE,女大生無奈加了他,事後報警提告。法院審理後,認定男子觸犯強制罪,依法判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4萬元。
▲劉男強加正妹LINE,沒想到因此吃上官司。(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網站)
據《自由時報》報導,新北市一名劉姓男子,2016年11月某日在板橋遇見一名正妹女大生,竟尾隨著對方上了公車,還刻意坐在女大生旁邊,女大生想要離去,劉男竟抓住她的手,還用身體擋住她的去路,表示:「想和你做朋友!」並要求加LINE,女大生當下為了脫身,只好同意加LINE。
事後女大生報警提告,法院審理時,劉男辯稱沒有拉女大生的手,是對方想要賠償才會提告;但法官認為,劉男當時故意坐在女大生旁邊,兩人既不相識、也無恩怨,若女大生自願加LINE,應不會堅持還要提告,因此認為女大生所說屬實,依強制罪對劉男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