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新北市1名嫩妹小婷(化名),先前喝下羅姓男網友提供的白開水,竟然直接昏迷15小時,醒來後驚見身上只穿1件內褲,直覺自己遭到羅男迷姦,急忙前往警局報案;羅男應訊時供稱,他的確有摻入催情藥水,卻未性侵小婷,但法官不予採信其說法,仍依以藥劑強制性交罪重判羅男9年徒刑。
檢警調查,小婷透過通訊軟體認識羅男,兩人相談甚歡並相約碰面,前年11月3日深夜時分,羅男提議買酒回家暢飲,小婷遂騎車前往他家赴約,一口氣喝完2罐啤酒後,小婷向對方要白開水,未料羅男竟在裡面摻入催情藥水,小婷感覺水的味道有點怪,羅男則回:「應該是茶垢啦!」,小婷選擇相信並一飲而盡,隨即昏迷長達15小時之久。
小婷醒來後驚見自己躺在床上,身上只穿著一件內褲,羅男則在一旁呼呼大睡,儘管她仍暈眩不已,仍打起精神質問對方:「你對我做了什麼?」,羅男卻是避重就輕,她懷疑自己慘遭性侵,勉力起身逃離現場並報案,警察立刻將她送醫救治;小婷體內被驗出高濃度的氯硝西泮,內褲上則驗出羅男DNA,證明她遭到下藥迷姦,不僅如此,內褲上還驗出另名男子DNA,但醫生無法研判小婷是遭到輪姦,還是採證過程中誤沾他人皮屑。
羅男應訊時辯稱,他有在開水中加入催情藥水,但他是經過小婷同意助興,兩人嘿咻時還有聊天,足以證明小婷意識清醒,絕無強制性交問題;小婷則說,事前兩人事前並未提到做愛一事,她喝完水就失去意識,醒來時還問羅男:「老實說你昨天?」希望對方給個交代,未料羅男依舊裝瘋賣傻,否認性侵一事,而且毫無悔意,希望法院從重量刑。
法官調閱偵查筆錄後發現,羅男已坦承犯下加重強制性交罪行,儘管他庭訊時辯稱,那是因為家人在庭外等待,未詳加看完筆錄就簽名,但法官認為羅男當下意識清楚,該筆錄具備證據能力;法官指出,羅男先前犯下另件性侵案,高等法院判他3月徒刑、緩刑2年,未料羅男竟在緩刑期內再犯本案,因此決定重判9年,全案仍可上訴。
▲羅男在開水下藥迷姦女網友遭重判9年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