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林依晨前男友鄭家堯被控在5年前,性侵、猥褻外籍友人當時年僅13歲的混血女兒;最高法院認定,鄭男觸犯4罪,今年2月將上訴駁回,判處7年6月定讞。士林地檢署日前通知鄭家堯今(22)日報到、發監執行,被害人父親特地前往地檢署等候,想親眼看到鄭家堯入監,可惜上午10點過去,鄭家堯根本沒來,被害人父親痛批,台灣司法制度荒謬。
被害人父親氣憤表示,在英國如果被判有罪,會當庭逮捕,不解台灣司法怎麼可以讓他請假,給他5個星期時間「逃亡」,痛斥「ridiculous」(荒謬)。
被害人父親痛批,距離事發已超過4年,會來就是想親眼看他入監,但鄭家堯沒來的理由是為了照顧家人,那我女兒誰來照顧?
▲被害人父親痛批台灣司法「ridiculous」。(圖/翻攝畫面)
鄭家堯被控,在2013年間,因單車運動結識被害人的父親,2014年2月,鄭男被控趁著教少女功課、獨處時,多次猥褻性侵;同年8月,鄭開車載少女至礁溪遊玩3天2夜,2人在下榻飯店性交,返途又在車內要求少女口交。鄭男辯稱,只與少女出遊,沒有親密關係,少女的父親曾向他借17萬5000元,不滿被催債,少女幫父親出氣才指控他。
最高法院已將鄭家堯判處7年6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