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30多歲的鄭姓男子與妻子結婚10多年,但雙方感情生變,妻子也於2017年底搬家分居。事後,鄭男意外在妻子遺留的筆記本中,發現與3名陌生男子的「露骨對話」,因此控告妻子與3名男子通姦。但妻子辯稱日記內容全是自己編造的,而3名男子到案時都表示不認識鄭妻,因此在罪證不足下,台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鄭妻和3名男子。
▲鄭男發現妻子的性愛筆記本,但卻提告不成。(示意圖/pixabay)
根據《ETtoday》報導,鄭男與妻子於2017年底分居,而搬出去住的妻子留下部分私人物品於家中。在2018年初,鄭男意外在妻子的雜物中,發現一本筆記本,裡頭記載了和「哦拔王子」、「新莊小穿」、「李少傑」的露骨對話,例如「握住妳豐滿的胸部」、「堅挺挺進妳的花心」等字眼。
在看到不堪入目的文字後,鄭男認為這是妻子偷吃的證據,因此憤而對妻子、3名陌生男子提告涉嫌妨害家庭等罪。
妻子到案後,辯稱筆記本內容都是自己憑空想像的,然而由於鄭男也不知道筆記本裡的3名男子是誰,故檢警只能透過線索比對,找來3名可疑男子,但這3人到案後皆表示不認識鄭妻。最後在罪證不足下,台北地檢署以全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