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狼父,在與妻離婚後,獨自帶著兩名女兒同住,但他卻對自己的女兒起了色心,趁著才念國中的大女兒睡覺時,撫摸女兒的胸部,更用下體隔著內褲磨蹭女兒的下體,女兒遭猥褻後不敢透露,只能在日記寫下:「好想死…」宣洩心情。事情曝光後,檢方認定狼父共對女兒伸出狼爪4次,依法將他起訴。
▲少女遭猥褻卻無處訴說,只能在日記寫下:「好想死…」(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網站)
據《自由時報》報導,該名狼父帶著兩名女兒生活,前年11月起,他多次趁著才在念國中的大女兒睡覺時,伸出狼爪猥褻女兒,不但撫摸女兒的胸部,更用下體磨蹭,期間女兒雖然驚醒,但卻不敢反抗、也不敢呼救,只能在日記中寫下被猥褻時的崩潰及心中的恐懼宣洩情緒。
然而,狼父不僅猥褻女兒,平常也會假好心詢問:「看你胸部有沒有發育?」、「我摸摸看」更曾偷看女兒洗澡,某次媽媽趁假日時突然跑去看女兒,詢問之下,女兒才透露遭爸爸猥褻,媽媽一怒之下決定提告。
開庭時,狼父否認猥褻女兒,推說是前妻為了爭取監護權,才教唆女兒說謊,但卻遭小女兒打臉,稱爸爸平日就有對姊姊做出「不檢點的行為」;檢方也參閱大女兒的日記,以及依據媽媽、學校老師等人的證詞,認定狼父下手猥褻4次,依《兒少法》、及對未成年少女乘機猥褻罪嫌,將這狼父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