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女友棉被遮頭是打情罵俏 他強押手腳強吻分手後慘挨告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台中一名37歲林姓男子遭女友指控,去年4月間借宿她住處時,強行壓住她手腳索吻,涉嫌強制猥褻,林男挨告後喊冤表示,當時對方先用棉被遮住臉,以為只是在打情罵俏,才會強行索吻,新北地院審理時認為,林男的確有可能誤判當時情勢,加上林男強行索吻後,遭女友咬一口便立即罷手離開房間,主觀上並無強制猥褻的犯意,因此判他無罪。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林男去年4月北上參加友人小孩滿月酒的前一晚借宿到女友住處,林男在睡前向女友索吻,女友不但當場回絕更以棉被遮住臉部,林男卻強壓女友手腳索吻,直到女友一氣之下狠狠咬了林男嘴唇一口後,林男這才丟下一句「妳怎麼會咬我?」並罷手離去,1個月後2人分手,女友提告林男涉嫌強制猥褻。

林男挨告後喊冤表示,當時女友以棉被遮住臉部,看不出有生氣或是不悅,以為女友在跟他玩,才會拉開棉被強吻對方,而女友隔天不但與他一同參加朋友小孩的滿月酒,月底時還一同到宜蘭遊玩。

法官認為,當時兩人仍同床共眠代表雙方關係尚屬融洽,情侶間求吻、嬉鬧、打情罵俏、拒還迎也不少見,林男的確有可能誤判當時的情況,再者,林男被咬後立即停止並離開房間,並無強制猥褻的犯意,因此判林男無罪,可上訴。

性侵,強暴,性騷擾,家暴(圖/PIXABAY)

▲林男強押女友手腳索吻,挨告強制猥褻。(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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