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
龍山寺執業多年的心悟法師,本名王林列,上月28日早上酒駕被逮,酒測值達0.28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台北地檢署考量王男已認罪,且無前科,今(6)以支付公庫3萬5千元為條件,處分緩起訴1年。
▲心悟法師涉酒駕,繳公庫3萬5千元換緩起訴。
現年70歲的心悟法師自從9歲就修行佛法,目前常駐萬華龍山寺擔任「弘法師」。上月28日早上7時,心悟法師騎乘機車行經華江橋新北市往台北市方向時,遇到警方酒測臨檢,因身上散發酒味,經酒測為0.28毫克,隨即將他送辦。
心悟法師向警方供稱,自己前一晚在家中獨飲高粱酒,睡了一覺以為已經退酒,才會騎機車上路,準備至龍山寺參加法會,沒想到卻遇到臨檢,酒測未過。
檢察官複訊後,當時將他無保請回,今考量其為初犯,並無前科,認罪且態度良好,依支付公庫3萬5千元為條件,處分緩起訴1年。
▲心悟法師常駐龍山寺,誦經一場價格約3000到萬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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