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罹患思覺失調症的王姓男子,3年前因當街斬殺女童「小燈泡」,遭判無期徒刑後被撤銷發回。高等法院更一審今(7)日上午針對是否延押再開庭,法官詢問王男對延押有沒有意見?王男回說,沒意見。法官指示還押王男。未料,法警押著王男下樓梯時,王男兩度腿軟,差點從樓梯上跌下來。
開完延押庭後,法警押著王男從法院三樓下二樓,但下樓梯時,王男疑似被腳鐐卡住,差點從樓梯上摔下來,但王男反應好,立刻緊抓旁邊扶手,才沒滾下樓梯。
▼▲在押中的王男還押時差點從樓梯上跌下來。(圖/翻攝畫面)
2016年3月28日上午,王男在台北市內湖區持刀隨機殺害3歲女童小燈泡。王男落網後,自稱是「堯」,還跟警方說「見到朕還不跪下」,警方問他犯案動機,王男稱「我要找四川的小女孩傳宗接代」,28日一早醒來,便突然想要傳宗接代,而方法就是要殺了一個「四川的小女孩」。
一審依據兩公約規定,將王男判處無期徒刑;二審不用兩公約,改用刑法第19條第2項規定,維持無期徒刑,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
更一審日前開庭時,王男又改稱「我是溥儀,籍貫浙江」、「小女孩是閻羅王,因閻羅王要投胎,才殺掉她」,引發外界關注是否精神狀況又不穩定的疑慮;律師團主張全案應停審,並聲請傳喚看守所精神科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