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婦人阿美(化名),3年前因丈夫入監服刑、兒子工作不順遂,在友人的介紹下,到某宮廟問事尋求幫助,該宮廟的黃姓住持對阿美表示,她身上有「嬰靈纏身」,才會導致一連串的不幸,甚至表示如果不趕緊處理,全家大小都會出事等等,阿美聽聞想到過去曾墮過胎,因此信以為真,於是接受黃姓住持的「做法」希望消除厄運,不料黃男卻當著友人的面前,將手伸進阿美褲子裡撫摸下體,讓她覺得受辱一狀告上法院,二審依強制猥褻罪將黃男判刑1年2月,全案定讞;阿美又請求損害賠償,台中地院判處黃男需賠償被害人精神慰撫金10萬元。
▲宮廟住持「摸下體」作法遭法院判刑。(示意圖,與本文無關/資料照)
據判決書指出,婦人阿美(化名)經友人介紹,於2016年9月間,到台中某宮廟詢問兒子工作前程,擔任住持的黃男平時以接受信徒問事,及為信徒作法事藉此收取香油錢為業,他向阿美表示,發現阿美身上有「嬰靈纏身」,還說兒子工作不順利,是因為母親這邊的狀況引起的,因此要阿美趕緊處理,如不然恐「全家大小都會出事」。阿美因過去曾墮過胎,又想到丈夫入監服刑等不順,便信以為真接受黃男的說詞,約定5天後在宮廟內接受「制煞儀式」。
不料當天阿美跟友人抵達時,黃男卻要求其他信徒離開,並將鐵門關上獨留阿美跟友人,之後先是用左手按壓阿美頭頂,跨身至她身體右側,接著用右手伸進阿美的褲子內,從腹部開始到撫摸其下體,期間黃男還用身體靠近阿美,並在她耳邊發出詭異「呻吟聲」,讓阿美跟友人當場嚇得不知所措,之後黃男還表示「事情已經處理完」,要求2人不要將此事說出去,阿美不甘受辱,因此憤而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時,黃男否認犯行,但法官認為黃男利用一般人對鬼神的畏懼心理,假借神明施法名義犯案、手段惡劣,二審將他判刑1年2月,阿美又提出民事賠償,法官考量雙方身分、經濟、地位,認以賠償20萬元為適當,其中10萬元已由台中地檢署被害人補償委員會給付被害人,因此判決黃尚須給付被害人10萬元;由台中地檢署向黃求償10萬元。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