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高雄報導
高雄市1名男鐵工阿豪(化名),前年間透過網路結識16歲少女小潔(化名),先以補眠為由約對方到旅社,再假借「今天是我生日」要求小潔獻身,不顧對方反抗仍奪走她的「第一次」;橋頭地院遂依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阿豪6年10月徒刑。
檢警調查,前年4月24日清晨時分,小潔準備前往學校上課,卻接到認識一年多的阿豪來電,兩人相約一起吃早餐,由於小潔前一晚熬夜疲累,阿豪便提議到旅館補眠休息;小潔把對方當哥哥,以為真的要去旅社補眠,孰料,阿豪悄悄摸上床,並搖醒小潔後表示:「今天是我生日,有沒有禮物要送我?」
阿豪不待對方回答,進一步拉住衣服詢問:「想不想試試性關係?」,小潔嚇得推開對方,仍遭阿豪脫去衣褲硬上得逞,小潔對此感到恐懼不已,阿豪完事後後也接近上學時間,遂匆匆帶她去上學;事後小潔傳訊告知阿豪,當時她並不願意發生性行為,阿豪原以為對方在開玩笑,直到小潔字裡行間透露怒意,阿豪才願意道歉。
後來老師發現小潔上課無法專心,私下追問她原因才發現此事,隨即向家長反映並報案;檢警清查後發現,案發當天阿豪曾傳訊表示:「第一次被我拿走的感想」,小潔則回「可以不要問這些問題嗎!」、「你為什麼硬要?」、「憑什麼第一次是給你」等字句,阿豪嚇得趕緊道歉,並回說:「我想要妳跟我一輩子!」,還大言不慚表示:「我以後會很乖了!」
法官勘驗對話紀錄後發現,阿豪所言盡顯自私心態,還誤以為性可征服女性之思維,心態可議,品行甚差,量刑不宜從輕,遂依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阿豪6年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阿豪以索討生日禮物為由奪走少女的第一次。(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