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失業問題嚴重,不少青年被迫「北漂求生活」,也因此必須面對租金壓力,以及形形色色的房東。一名女子在基隆租屋,就發生了熱水器壞掉卻求助無門的故事,房東疑似嫌租金便宜,因此要這名房客「自己想辦法」。
▲一名網友在臉書分享自己的租屋經驗。(圖/翻攝自爆系知識家facebook)
一名陳姓女網友在臉書社團「爆系知識家」求助,詢問網友「是否因房租便宜而導致任何物件都屬於消耗品」?原來當事人向房東反應熱水器壞掉,沒想到房東竟回:「那是日常消費品,既然你們用懷(壞)了,就要自己想辦法解決了。」
當事人氣得PO上網要求大家公評,果然網友立刻解惑:「熱水器屬於日常用品,房東有修繕義務。」也有許多網友提醒,需要回顧合約是否載記「家電正常使用下損壞,房東不負責修繕或補充」,否則應由房東解決。
▼▲一般來說,熱水器屬於日常用品,房東有修繕義務。(圖/翻攝自Markus Lin YouTube)
不過根據6月1日剛上路的「住宅轉租新制」規定:房屋及附屬設備若損壞,原則上由「包租業」負責,但若是由承租方造成之損壞,包租業不須負責。因此租屋一族,最近在簽約前恐怕要特別注意。(編輯:袁康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