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新北報導
前年3月間,新北市一名人妻小芬(化名),某日渾身是傷、鼻青臉腫的返家,丈夫驚覺不對勁,查問之下才得知,妻子竟劈腿40多歲的戴姓鄰居,時間長達半前之久,期間2人還同遊高雄,甚至出國旅遊,因小芬想結束這段不倫戀,提分手時卻慘遭戴男毆打,對方甚至還揚言,要將跟小芬交往期間的「性愛影片」,散佈在知名網路論壇,夫妻倆於是對戴男提出告訴,新北地檢署依相姦、傷害罪嫌將他起訴,至於嫌恐嚇、妨害電腦使用罪部分則不起訴。
▲人妻偷吃鄰居,提分手卻遭痛毆。(圖/翻攝www.flickr.com)
據了解,小芬於2016年的8月間,到2017年的3月間,跟戴男發生婚外情,2人同遊高雄、出國到香港旅遊,共發生性關係8次,因後來小芬提出分手,結果卻慘遭戴男痛毆,小芬向丈夫坦承此事之後,2人偕同友人約戴男到某土地公廟談判,最後雙方卻爆發衝突,戴男竟動手毆打友人,小芬夫妻上前勸阻,也遭戴男推倒在地,夫妻倆因此對戴男提出告訴。
另外,小芬也控訴,戴男曾恐嚇要將2人的「性愛影片」,散佈在知名網路論壇,還威脅若不配合,就要將網址散佈在她工作的臉書社團,而小芬丈夫也指控,前年1月間,戴男借宿家中時,曾無故登入他的電腦,偷看他的信件。不過對此戴男卻反駁,聲稱跟小芬只是普通鄰居,否認2人有通姦,但小芬拿出內褲當證物,戴男卻拒絕檢驗DNA。
檢方調查後,認為小芬通過測謊,再依據鑑定書、驗傷單等證據,因此依涉犯傷害、相姦罪將戴男起訴,更痛批戴男因被提出分手,竟多次動手毆打女方,甚至是小芬丈夫跟友人,行為非常惡劣,建請法院從重量刑,而戴男被控恐嚇、妨害電腦使用部分,因已逾電信公司6個月行動通信紀錄保存期,兩人的LINE對話紀錄也未見戴男有恐嚇之詞,罪證不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