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網友變惡狼!前年間,女子小美(化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潘姓男子,2人越聊越熟識之後,潘男邀約小美北上參加聚會,雙方先約在台中高鐵站見面,在由潘男開車載她北上,吃完晚餐後,潘男以時間太晚、說服小美到摩鐵過夜,不料進房之後,潘男隨即露出真面目,不但性侵小美還拍下裸照威脅,小美趁機向友人求救,才終於脫離狼爪,之後立即報警處理,卻發現潘男竟然有槍砲與竊盜等前科,潘男自知情況不妙,主動提出80萬跟小美和解,沒想到卻是「芭樂票」,高院審理後,撤消一審判決,改判3年6月,可上訴。
▲女子慘遭網友性侵,報警發現他有前科。(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自由》報導,2017年初,小美應網友潘男邀約,北上參加飯局,晚餐過後卻被對方強行說服到摩鐵過夜,沒想到一進房,潘男就露出真面目,先是強行脫去女方衣物,自慰時逼她呻吟助興,之後更要求她幫忙「DIY」,後潘男又提出要小美幫他口交,但遭到女方拒絕,潘男一怒之下,竟硬上女方性侵得逞。小美因被性侵後下體疼痛,要求要上廁所,卻遭潘男趁機拍下裸照威脅,又被潘男2度性侵得逞,之後小美趁機向友人求救,友人會同旅館業者上門,才終於脫離狼爪。
小美不甘受辱,於是報警對潘男提告,卻驚訝的發現,原來潘男竟有槍砲與竊盜等前科,而潘男自知情況不妙,先是主動向小美求和,雙方以80萬玩達成和解,一審法官認為2人已和解,於是輕判潘男3年2月,沒想到潘男開出的都是「芭樂票」,就連頭期款20萬元都沒兌現,讓檢方氣的上訴,並要求加重刑期,高院審理後,認為潘男跳票是事實,沒有輕判的理由,因此撤銷原判決,依觸犯強制性交罪,改判他3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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