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保二總隊男警葉繼元因為留長髮,連續兩年考績被打丙,他認為懲處已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分別提出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考丙」,但他103年跟104年度的考績案,已一前一後被法院判決敗訴定讞,所以決定聲請釋憲;葉繼元於17日上午在多個民團陪同下到司法院遞狀,要聲請大法官解釋,他說,去年6月已離職,因為訴訟期間,長官還是希望他去理髮,覺得壓力大。
司改會等多個民團17日陪同32歲的葉繼元來提釋憲,他們呼籲大法官也應保障同志的工作權,不要讓同志因性別歧視,連工作都無法保住。
葉繼元表示,去年6月離職,因為官司讓他壓力很大,從2008年開始從事警職,常跟長官因蓄髮、性別問題有衝突,這樣子過了10年,就連訴訟期間,長官還是希望他去理髮,以符合男警的規定,一直處在這環境下,壓力蠻大的,覺得環境大概就這樣,沒辦法;目前在警察權益推動協會工作。
▲葉繼元(左4)在司改會等民間團體陪同下,來司法院前遞狀聲請大法官解釋。(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