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楊姓男子6年前於空軍聯隊服役,同年在網路上結識剛畢業的女學生小雯(化名),並在小雯升上高一時,兩人發展成男女朋友。但沒想到小雯還未滿16歲,楊男就帶對方到賓館開房間,且發生性行為。事後小雯爸媽得知此事,氣得一狀告上法院,楊男遭部隊懲處退伍,並賠償25萬元給女方家長和解。最終台南高分院依和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處楊男6個月有期徒刑。
▲楊男帶未滿16歲的小雯開房間。(示意圖/翻攝自推特)
判決書指出,楊男於6年前暑假期間,認識剛畢業的小雯,之後兩人越走越近,等女方上了高一後,他們也晉升為男女朋友。之後等不及小女友「長大」的楊男,明知對方未滿16歲,仍於2014年1月中帶小雯到賓館開房間,並在徵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發生1次性行為。小雯家長得知此事後相當憤怒,氣得對楊男提出告訴,並上訴到台南高分院。
案發後楊男坦承犯行,並在部隊寫下悔過書,空軍聯隊也對他做出懲處,目前已經退伍,且未再從事軍職。他也已經賠償25萬,和女方家長達成和解。台南高分院合議庭審酌,楊男當時為現役軍人,未戮力從公、保家衛國,且明知女方未滿16歲,還和對方發生性行為,影響女方人格發展;但發生性行為時已經得到女方同意,且案發後坦承犯行並獲得和解,因此判處楊男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編輯:朱祖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