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蕭姓女子,日前見自己護照即將過期,她卻貪圖一時方便,至外交部領事局駐越南胡志明市辦事處申請時,卻掏出雙胞胎妹妹的大頭照,打算冒用申請,結果經臉部影線辨識系統掃描時卻當場「破功」,被領事局人員抓包該張照片與另本護照根本是同一人,蕭女當場被送辦。橋頭地院審理後,依冒用身分提出護照申請罪,判蕭女有期徒刑3個月,緩刑2年。
▲蕭女冒用妹妹的照片申請護照,法官判有期徒刑3個月,緩刑2年。(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蕭女日前申請護照時,外交部領事局一利用臉部影像辨識系統,比對出蕭女申請護照所用的大頭照,已被另本護照使用,經追查後發現,兩本護照主人竟是五官神似的雙胞胎姐妹花,也因此讓蕭女冒用情事曝光。
法官庭訊時,蕭女坦承自己便宜行事,所以才使用妹妹的照片申請護照;法官考量蕭女未曾有刑案前科紀錄,綜合衡量她犯案動機、手段,無再犯之虞,依冒用身分提出護照申請罪,判處蕭女有期徒刑3個月,緩刑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