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台北市光信里前里長朱雪璋3年前比武時,被控惡意挑斷對手腳筋遭羈押,後來交保出來又與網友筆戰,因此怒告網友,但卻反被以「誣告」罪起訴;高等法院審理後,今(25)日駁回上訴,仍判朱雪璋無罪。檢方可上訴。
檢方指控,朱雪璋跟女網友在網路上發生口角,於2016年1月24日晚間私訊傳送錄音檔罵女網友「肥得跟豬一樣」,女網友將此事PO上網,引發鄉民議論。朱雪璋後因挑斷對手腳筋遭收押,同年10月交保後,網友們又開始議論,有網友在「光信里朱雪璋」臉書粉絲頁留言「請里民們注意好自己的腳筋」,朱雪璋則回應「賀先生請你注意一下自己的腳筋吧!有傷就請去看醫生!」,後來網友再戰「真是太敢了,大安區光信里怎麼會選出這種里長」。
▲前里長朱雪璋。(圖/資料照片)
朱雪璋於同月28日晚間向警方報案,指稱錄音檔的「聲音不是我」等語,對網友提出偽造文書、加重誹謗等罪,但檢方查出,聲音檔的聲音就是朱雪璋的聲音,網友因此反控朱雪璋涉犯誣告罪。
一審認為,檢方舉證不足,判處無罪,案經上訴,高院將上訴駁回,維持無罪,檢方不服可上訴。
至於朱雪璋挑斷對手腳筋案,今年4月高院仍依重傷害罪,判處6年。
▲被挑斷腳筋的「深海閻王」王毓霖。(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