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新北報導 【 07/01 10:44 發稿 | 13:16 更新:新增影音 】
實在太驚險了!這樣真的很危險!前天(29日),新北市新月廣場附近,發生一起男童闖車陣、遭經過的機車撞飛在地的事故,而離譜的是,當時男童竟是由家長帶領「穿越馬路」,完全無視斑馬線的存在,整個過程都被後方的行車紀錄器拍下,PO到臉書社團「台灣新聞記者聯盟資訊平台」,就連PO文的網友也痛批「馬路是這樣過的嗎?」!當時男童走在家長前方,看到前面沒車就直接闖過去,不料一輛機車剛好經過,將男童整個撞倒在地,讓人捏一把冷汗,所幸男童看起來沒有大礙,但這樣的行徑也讓許多網友痛斥,認為家長作了最壞示範,罔顧孩童的安全!
▲男童闖車陣遭機車撞翻。(圖/翻攝台灣新聞記者聯盟資訊平台)
據了解,今年新北市新莊區的新月廣場,正舉辦「2019新月水道節勇闖恐龍窟」活動,因此許多家長紛紛帶著孩子去遊玩,不過卻出現部分家長,為了省去時間,竟帶著小朋友直接「穿越馬路」,如此行為也造成險象環生。從網友PO出的行車紀錄器畫面來看,當時家長帶著小男童從馬路中間穿越,男童見前方沒有車子,就直接跑步衝過去,卻被一輛經過的機車撞翻,男童當場倒地、機車騎士也嚇的停下觀看,而家長僅是上前安撫一下男童,接著就繼續往前走,實在讓人傻眼。
▲男童闖車陣遭機車撞翻。(圖/翻攝台灣新聞記者聯盟資訊平台)
PO文一出,網友紛紛表示:「為什麼不走斑馬線?」、「前面不到一百公尺就有斑馬線、是在懶什麼?」、「大馬路好像在散步一樣...」、「這家人怎麼這麼淡定?」、「騎摩托車的真衰」、「前面就有斑馬線,硬要這樣跨」,而當時附近其實有一位員警,不過事發當下員警正背對男童、家長,沒有目睹經過,轉身後男童已經從地上站起來,網友也表示:「為何穿越馬路不直接開罰?」,PO文網友也說「 真的要好好看管自己的小朋友啊」。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
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300元罰鍰:
1.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
2.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
3.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
4.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使用行動輔具之身心障礙者,因人行道有障礙物致違反前項第二款規定者,不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