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桃園報導
一名楊姓男子,從104年起,為發洩性慾,竟多次對就讀國中的女兒伸狼爪,趁載她上學途中,或是家中與她獨處時,逼迫女兒與自己嘿咻、口交等,直到被妻子撞見後,楊男的獸行這才曝光,楊男在妻子苦勸下,自行前往警局自首,坦承7度對女兒伸狼爪,法官審理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判楊男5年10月徒刑。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楊男在104年起,趁騎車載女兒上學途中,刻意繞到偏僻的草叢、樹林中,逼迫女兒脫褲性侵得逞;甚至趁在家中與女兒獨處時,強命對方替自己口交、性侵,直到被妻子撞見,楊男獸行這才曝光,楊妻除痛罵丈夫外,也極力苦勸楊男自首,楊男冷靜後,前年7月間前往派出所自首,並坦承7度性侵女兒。
法官審理時,痛批楊男罔顧人倫,竟為滿足一己私慾,不尊重女兒性自主權,但審酌他向警方自首,符合減刑要件,分別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判3年8個月,6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各判1年8個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10個月。
▲楊男被妻子撞見獸行後,前往派出所自首,坦承7度性侵女兒。(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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