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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夜市馬蹄蛤每顆2百!市府要求限期改善 業者願退費

民眾日前在基隆市愛四路夜市吃海鮮,不滿馬蹄蛤每顆要價200元,市府今天表示,業者當時馬蹄蛤標示為「時價」,已要求12日前改善,若未改善最高可處8萬元罰鍰。

基隆夜市海鮮標價 市府:僅標時價已要求改善有民眾日前在基隆市愛四路夜市品嚐海鮮,認為收費不合理,馬蹄蛤每顆要價新台幣200元,消保官黃美瓏(圖)表示,業者當時標示為「時價」,已要求改善。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攝 108年7月9日

▲有民眾日前在基隆市愛四路夜市品嚐海鮮,認為收費不合理,馬蹄蛤每顆要價新台幣200元,消保官黃美瓏(圖)表示,業者當時標示為「時價」,已要求改善。(圖/中央社)

這名消費者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發文表示,自己和老婆點了檸檬蝦、奶油蝦和涼筍及4顆馬蹄蛤,結帳時要價新台幣2250元。馬蹄蛤每顆200元,4顆就要800元,且每顆吃起來都在吃沙,直呼踩到地雷,長這麼大沒在夜市吃過這麼貴,感覺被當觀光客宰。

基隆市消保官黃美瓏今天在市務會議後記者會表示,據業者告知,蝦子及馬蹄蛤都是活海鮮,相較冷凍海鮮價格比較高,消費者當天點用的蝦子,攤位明確標示每份價格590元約8至9隻蝦。

黃美瓏說,馬蹄蛤約拳頭大小,經瞭解市售生的馬蹄蛤每顆約在120元,業者僅記載馬蹄蛤價格為「時價」,以秤重計算,當天4顆重約不足1.5斤,每斤600元,共820元。

黃美瓏表示,由於消費者結帳才知道馬蹄蛤每顆約200元,業者未在消費前告知,也未提供充分與正確的消費資訊,對此業者已自認疏失,願意退回消費者當天馬蹄蛤費用。

黃美瓏指出,依據基隆市攤販輔導管理自治條例及基隆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規定,已要求業者必須明確標示商品價格,並限期12日前改善,若限期未改善,可依基隆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處業者4萬元以上、8萬元以下罰鍰。

市長林右昌表示,「消費者的小事,就是我們基隆的大事」,市府非常重視消費者的權益和市場秩序,希望大家在基隆都能夠安心消費,市府也會嚴格做好把關。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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