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基隆市經營夾娃娃機店的34歲男子李聖光,11年前酒駕害死18歲女友,卻仍不知悔改,2014年再度酒駕上路遭攔查,去年1月三度酒駕逆向飆車,撞死為家計從軍的19歲獨子林雲凱,一、二審均將李男依過失致死罪嫌判處6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16日駁回上訴定讞,維持原判6年半徒刑確定;至於民事部分,法院日前判李男須賠償死者雙親531萬餘元。
▲李聖光3度酒駕,撞死現役軍人。(圖/資料照)
李聖光前年1月2日中午,在汐止某釣蝦場喝了4罐啤酒後,下午4時帶著醉意沿省道開車返回基隆百福社區,巡視投資的夾娃娃機台,6時許又在超商內喝了2罐啤酒後才開車返家,途中行經百福社區工建路時,李男跨越雙黃線逆向超速超車,直接將騎士林雲凱撞飛,林男的機車還一度起火燃燒,民眾見狀連忙持滅火器撲滅,但林男經緊急送醫搶救,最終因出血性休克、氣管斷裂、氣胸及多處骨折,傷重不治,而李男的酒測值為0.66毫克。
▲李聖光酒駕逆向飆速釀禍,肇事車輛及死者的機車都已撞的肢離破碎。(圖/資料照)
檢警調查,發現李男於2008年就曾因為酒駕騎車撞上計程車,造成後座18歲女友頭部重創,送醫一個月後死亡,事後李男過失致死部分因取得家屬諒解,檢察官則予以職權不起訴處分,沒想到李男卻未因此得到教訓,於2014年再度酒駕遭攔檢被判3個月,易科罰金9萬元;而此次又因酒駕撞死軍人孝子,且未能與家屬達成和解;不過據《自由時報》報導,李男當初酒駕害死女友,李男為向家屬表示歉意,還特別舉辦冥婚迎娶女友,這才取得家屬諒解。
一審、二審法官認為,李男坦承犯行符合自首條件,案發後曾多次向家屬下跪道歉,並表明願賠償家屬200萬元,但林男家屬不願接受,雙方未能達成和解,一審、二審均判李男6年6月徒刑,案經上訴,高院維持原審判決6年6個月有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民事部分,由於死者為家中獨子,為了不造成家中經濟負擔,19歲便選擇從軍服志願役,未料剛入伍服志願役3個月,就無端遭李男酒駕撞死,死者雙親已退休需要人扶養,因此向李男求償594萬3474元,經法官核算後2人退休後平均餘命及所需開銷後,判李男需賠償死者雙親531萬23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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