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73歲黃姓男子,他的三哥2012年過世後,原本可以分得三哥遺產的6分之1他,卻變成全部遺產由三哥非婚生兒子成第一繼承人,他懷疑是妹婿主導,5年前撂人擄走妹夫,強逼替他還債,妹夫提領交付500萬元後才獲釋。法官一審依犯擄人勒贖罪,判黃男9年徒刑,黃男上訴,高雄高分院今駁回。
▲高雄高分院維持原判,依擄人勒贖罪,判黃男9年徒刑。(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73歲黃姓男子經濟疑似較為不佳,他的三哥2012年過世後,出現1名非婚生兒子出面,對黃男共6名兄弟姐妹提起認領之訴,經血緣確定父子關係後,讓黃男原本可分得三哥遺產的6分之1,卻變成全部遺產由非婚生兒子成第一繼承人。
黃男不滿爭遺產落空,懷疑是妹婿唐姓男子主導,才讓妹妹尋獲這名三哥的非婚生兒子,2014年9月間,黃男竟找楊姓、蔡姓男子共謀,到鳳山區埋伏,待唐姓妹婿騎腳踏車出來,隨即攔阻並亮刀抵住唐男的腰部將他擄走。
唐男為了脫身,最後聯繫友人籌出500萬元才獲釋,結束3小時的驚魂記,但隨即向警方報案。黃男到案後辯稱沒持刀逼人上車,也沒出言恐嚇,是妹婿自願拿500萬元替我清償債務。
法官根據監視器畫面確認案發時有明顯拉扯,且黃男謊稱欠債多年,卻在案發當下才立借據,因此不採信說詞,依犯擄人勒贖罪判9年徒刑。黃男上訴後,二審法官認為黃男沒認罪,不見悔悟,至今尚未和解及賠償,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