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台中報導
南投一名女子「小珍」(化名),她因工作的關係與男友「阿明」(化名)暫住在張姓男友人家,某日張男酒後藉口要洗澡,竟將阿明強鎖在屋外,20分鐘內2度性侵小珍得逞。小珍不甘受辱憤而提告。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張男3年4個月徒刑。
▲小珍被張男性侵得逞,憤而向對方提告。(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判決書指出,2017年9月14日晚上,張男與阿明因金錢糾紛在住家1樓門外發生爭吵,直到隔日凌晨仍未結束,而小珍因感到十分疲累,便只好上樓到房間休息。
張男見小珍進房後,色心大起的他認為機不可失,便以要進門洗澡為由直奔進房,還將阿明鎖在屋外,隨後不顧對方反抗並大喊「不要」,強行硬上小珍得逞,小珍事後不甘受辱向警方報案。
法院審理時,一、二審阿明均否認性侵,辯稱「案發當天我喝醉酒了,不知道發生什麼事」;但在檢察官庭訊時,阿明又改口「有徵得她的同意,共嘿咻兩次」。法官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張男3年4個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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