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
北市一名30多歲的華姓計程車司機,涉嫌下藥性侵2名女子,去年8月間趁女姓友人酒醉意識不清,竟將人載到住處性侵,同年11月又在室友女研究生的水杯裡摻藥物,一晚性侵3次得逞,士林地檢署日前依乘機性交罪嫌、藥劑犯強制性交罪嫌起訴華男。
據了解,華姓男子去年8月2日上午10時許,與一名女姓友人相約淡水太子廟用餐,席間喝下華男提供的酒水,感到頭暈不適,華男見狀後將人扶上車,將人載回自己位在三芝的住處,趁女子無力抗拒之時,以生殖器插入性侵得逞。
▲(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食髓知味的華男,同年底向一名20多歲的女研究生承租位在淡水區的房子,11月25日晚間7時許,涉嫌利用相同手法,趁女研究生返家前,在其水杯裡下藥,趁她意識不清對她伸狼爪,一晚慘遭性侵3次。
2名女子案發後,紛紛向親友哭訴慘遭性侵經過,並至警局報案,而其中1女更罹患創傷症候群;但華男卻否認下藥,辯稱發生性行為並無違反女方意願,遭女方反駁,痛斥與其之間並無情愫,怎會同意發生關係,指控華男以惡劣手段性侵得逞。
檢方調查,女研究生案發隔日在母親陪同下前往報案,不斷哭泣、走路有氣無力,需要人在旁攙扶,並至醫院驗傷,尿液呈現FM2代謝物成分,認定遭到下藥,依乘機性交罪、藥劑犯強制性交罪起訴華男,目前羈押在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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