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泣訴每天遭男友人性侵3-4回 不報警反照常續住他家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女子萱萱(化名)指控,去年10月間與陳姓男友人一同到台北看守所探視前男友後,遭陳男痛毆、性侵,此後一個月過著每天遭性侵3到4次的日子,但檢方勘驗陳男家附近監視器後卻發現,萱萱遭性侵後,非但沒有報警求助、驗傷,反而繼續住在陳男家中,互動相當正常,認為不符常理,且並無其他事證證明陳男性侵,因此處陳男不起訴。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萱萱指控,去年國慶日當天因喝酒無法騎車,於是搭乘計程車到陳男家中後,一同前往台北看守所探望前男友,事後雙方卻爆發口角,遭陳男痛毆後,強壓在床上性侵得逞,此後,從隔日起到11月21日,1個多月時間,每天都遭性侵3到4次;陳男挨告後則喊冤表示,與萱萱是情侶,萱萱每周都會到她家中住2至3天。

檢方勘驗陳男住家附近監視器後,卻發現萱萱提告後都照常住在陳男家中,與一家人互動相當正常,看不出任何異狀,此外檢察官也發現,萱萱遭性侵後,不但未向警方求助也未到醫院驗傷,反而繼續住在陳男家中,種種狀況均不合常理,認為陳男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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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萱萱控告遭陳男性侵,事後卻依舊住在陳男家中。(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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