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屏東曾發生一起超離譜的性侵案件,潘男20年前在當兵期間,休假的時候疑似憋不住慾火,竟然闖入屏東一處民宅想要發洩慾望,他看到大陸籍女子小美(小美)當時和一歲的女兒正在睡覺,馬上色慾大發,先對小美施暴,接著威脅「不聽話就殺了你女兒」,最後性侵得逞。一審法院判處潘男8年有期徒刑,但他竟然還不服上訴,目前遭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駁回。
▲潘男不顧嬰兒在旁邊,性侵小美得逞。(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取自Pixabay)
據裁判書指出,潘男在1999年8月8日早晨,偷偷闖入一處民宅,當時他看到小美和女兒都在熟睡,他不顧嬰兒在旁,先是狠掐小美的脖子,接著又拳打腳踢並語帶威脅表示,「不配合,我就殺了妳女兒」,強迫小美和他發生性關係。
小美當下非常害怕,加上擔心女兒遭到傷害,於是被潘男強制性交得逞,而對方在發洩完也馬上逃離現場。小美事後到警局報案,也就醫治療傷勢,檢查發現她頭部有挫傷,頸部、雙腿也出現抓傷。
不過潘男之後逃逸無蹤,一直到了2016年,警方在桃園偵查另一起性侵案件時才逮捕到他,並經由DNA比對,確認兩起強制性交案件的嫌犯是同一個人。但離譜的是,潘男在一審時竟然還狡辯,自己可以藉由召妓獲得慾望的滿足,根本不需要冒風險犯重罪,法官以證據確鑿,潘男供詞不足採信,判處他8年有期徒刑。
然而潘男不但沒有與小美達成和解,竟然還不服一審判決繼續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評估案情後,駁回潘男上訴,仍判處他8年有期徒刑,但該案仍可上訴。(編輯:于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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