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家住新北市的人夫阿俊(化名),去年某日在幫老婆清洗衣物的時候,突然嗅到一股腥味,當下越想越不對勁,於是將老婆的內衣褲一一拿起來聞,結果每件都有男性精液的味道,阿俊於是展開推理,猜測「老王」應該是以體外發洩的方式收尾,所以老婆貼身衣物上才會沾染到腥臭味,一怒之下提告通姦。
▲阿俊在老婆內褲上聞到精液的味道。(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據判決書指出,阿俊聲稱自己是在去年4月左右,發現老婆的胸罩、內褲都帶有精液的怪味,又想起老婆曾經將一名徐姓男子帶到家裡,懷疑兩人之間並不單純,應是有發生性關係。據了解,阿俊在發現老婆內衣褲有腥臭味後,兩人隨即在隔天離婚。
不過老婆在庭上拒絕承認自己有和其他男人通姦,並堅稱帶有精液的內褲、胸罩並不是她的,不知道阿俊是從哪取得的內衣褲,兩邊各執一詞。
▲阿俊告老婆通姦。(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記者林盈君攝)
檢察官調查後判定,阿俊對於整件通姦行為都是自行猜測,且提出的通姦情況都來自於個人推斷,並沒有實質證據可供參考;而上面沾有精液的女用貼身衣物都是由阿俊拿出來,來源和取得方式都不清楚。
再加上即便用DNA採證,確認內褲上的體液確實屬於老婆和「老王」,但2人性行為的發生時間、地點依然不能認定,不能憑阿俊單方面說法就指控兩人通姦,所以檢方最後對被告二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