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
高人氣直播主G女,原本和Uplive直播簽屬為期1年的「獨家主播」合約,就在她月收飆至46萬元時,突向公司說要「休息一個月」,但一個月後卻要求終止合約,跳槽出現在17直播平台,UP氣得提告。台北地院認為,G女為了更高薪資惡意違約,判G女要依合約內容,賠償UP 500萬元,意外讓直播主薪資曝光。
判決書指出,G女自2017年10月起和UP簽約,因效益良好,去年1月重新簽約,並約定為「獨家主播」,時薪調至1500元,每月需播滿20至60小時,期間G女卻突然說「想休息一個月」,7月份提出終止合約,但卻隨即出現在17直播平台,UP認為遭惡意毀約,憤而提告。
▲G女外型亮眼、身材火辣,擁有上萬名粉絲。(圖/翻攝畫面)
G女辯稱,自己就算一個月全播滿,頂多也只有9萬收入,認為賠償金過高,但法官發現,她光是5月份單月報酬暴漲至46萬元,短短不到半年達百萬收入,因此不採信。
台北地院認為,G女明知獨家主播包含競業禁止之懲罰規定,但卻惡意違約,導致公司收益受損,應是17直播提供更高薪資,衡量後認為有利可圖,才會單方面終止合約,考量高人氣直播主所帶來的商機無限,認為違約金500萬元並不算多,判G女應如數賠償。
▲▲G女外型亮眼、身材火辣,擁有上萬名粉絲。(圖/翻攝臉書,上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