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台北報導
二次車禍有多可怕?國道警察統計,光是今年1~7月,二次事故共造成11死32傷。到底什麼是二次事故?原本只有2台車輕微碰撞,但駕駛人妥善處理,把車子停留在危險的現場,又沒有擺放好三角錐警告標誌,導致後方的車輛高速行駛狀態下,煞車不及,直接撞上停留在現場的事故車,就這樣駕駛人可能在車上,可能站在車子旁邊,「二次事故」後,造成更嚴重傷亡!
▼▲五楊高架橋上,兩輛車發生輕微事故,但駕駛人的舊觀念,差點害自己喪命。(圖/翻攝畫面)
國道警察曾製作「二次事故」的宣導影片,五楊高架橋上,兩輛自小客車發生輕微碰撞,兩台車的駕駛直接下車查看,旁邊的車呼嘯而過,險象環生,最後兩台車駕駛回到自己車上,幾分鐘後,後車駕駛才想到下車放置三角錐警告標示,但距離放得不夠遠,七分鐘之後,發生「二次事故」。一輛遊覽車,沒料到高架橋上,路中間有兩台車靜止。雖然看到三角錐,但時速100公里的狀況下。根本煞車不及,直接撞上兩台小客車。
▲▼兩位駕駛人除了為了保有事故現場,讓靜止的車子,停留在路上。(圖/翻攝畫面)
最重要的是,所有駕駛人應該都要扭轉舊觀念,「保留車禍現場,只會讓現場變得更危險」!在國道上發生交通事故,到底要怎麼做,才能避免二次事故?國道警察強調,若在國道上發生輕微事故,駕駛下車處理時,應該面隊來車,並到後方100公尺處,擺放三角故障標誌,可先用照相或是錄影方式,紀錄車禍現場證據,接著把車子移至到避車彎。國道警察也提醒,可以撥打1968或使用1968APP警政報案,等待國道警察。
▲最後一輛大客車煞車不及,直接撞上兩台發生事故的小客車,造成二次事故。(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