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日久深情?一名在台北工作的按摩師阿俊(化名),由於常常為一名熟客小美(化名)服務,於是逐漸對她產生愛慕之意,2018年阿俊又接到小美,不料他竟然趁著按摩屁股的時候,把手指伸進小美的下體,小美一怒之下憤而提告,台北地方法院最後依強制性交罪處阿俊1年8個月有期徒刑,可緩刑兩年。
▲阿俊趁著按摩指侵得逞。(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取自Pixabay)
據判決書,小美時常前往台北市一家視障按摩店放鬆,幾乎每次都接受阿俊的服務,次數總計逾20次。不料在2018年9月12日下午時分,阿俊在按摩時,手指竟然一路從屁股、大腿內側深入,並以手指侵犯小美得逞。
小美越想越不對勁,又急又氣之下決定向警局報案,不過台北地方法院事後審理,發現阿俊在前面幾次的按摩都沒有伸出狼爪,且在案發之後積極向小美陳訴愛意,可見阿俊確實是情難自禁,才會在按摩中做出不當舉動。
法官認為,阿俊應沒有計畫性犯案,且小美事後也原諒他,再加上阿俊認罪態度良好,多次當庭表示懺悔,最終以強制性交罪將他判處有期徒刑1年8個月,並可緩刑兩年。不過法官也裁決,阿俊在緩刑期間需要保護管束,同時判決裁定之後,一年內要接受2場法治教育,該案仍可上訴。
台灣按摩師性侵事件時有所聞,2017年在台中市也有一名男按摩師,趁著為女性下半身按摩指侵得逞,專家也呼籲女性,到按摩店時務必要保護好自己,一旦發現有異樣,就儘速報警。(編輯:于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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